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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選修學分說明
刊登日期:2016-01-06  資料來源:ME課程委員會
 

 

1. 凡是在你入學後其他年度的課程地圖中新增的專長領域課程,均擴大解釋為可以納入6大『專長領域課程』17學分之選擇。

 

2. 【以B.C班為例】其餘依此類推。

  17學分之分配方法通常有2種:

  (a) 53學分課程 + 工程倫理2學分

你需要再修一科選修以滿足最後1『其他選修科目』學分,這個選修課可以為本系選修課(包含本系不同組的必修課、專題(1學分)本系課號的英語課程(非進修英文)) 外系課程不可以是進修英文、體育與通識

  (b) 63學分課程

你已有17學分的專長領域學分,加上1學分,這1學分就是『其他選修科目』的1學分,所以不需再修其他課即可滿足規定

 

3. 【以B.C班為例】其餘依此類推。

『本系專業選修科目』共26學分,包含17學分的『專長領域課程』外,還須在系上選修課中選9學分,包含本系不同組的必修課專題(1學分)本系課號的英語課程(非進修英文)

 

4. B & C 班組定必修科目中必選課程,如有及格即為本系專業選修科目

 

5. 課程地圖中之六大【專長領域課程】,若選擇跨組,則【專長領域課程】中「必修科目」+選修科目」合計至少17學分

 

 

 ME課程委員會 1050105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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