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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辦理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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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指導單位:國立中央大學秘書室。 |
2. |
主辦單位:國立中央大學機械工程學系。 |
3. |
協辦單位:國立中央大學機械工程學系系友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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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募款對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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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本系系友、校友與認可本系之非校友人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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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經費使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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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系館工程
- 捐助修建會議廳、系史展示室、討論室及教學空間。
- 本項募款期程自中華民國101年2月1日起至本系籌措經費與籌募經費總和達成工程總經費,或本系系務會議決議停止本項募款計畫為止。
- 興建多功能會議廳及系史展示室工程總經費(含設計規劃費、裝潢費、水電工程費與視聽設備費等)預計約新台幣壹仟貳佰萬元整,擬籌募經費預計新台幣陸佰萬元整(其餘經費由本系籌措公部門經費支付,並依程序向校方爭取)。
二、 國際交流及實作課程
- 補助師生國際交流、各項專題實作競賽,及國際學生獎助學金等經費支出。
- 費用募款期程自中華民國106年3月1日起至本系系務會議決議停止本項募款計畫為止。
三、 經費動支
本經費使用需經系財務與空間委員會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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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、行動策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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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號召機械系已畢業的六千多位系友,透過「ME+加我機械」活動募資。 |
2. |
教師號召:透過本系教師鼓勵邀請系友響應本項募款活動。 |
3. |
網路公告:藉由本系網頁及本系系友會粉絲團公告本項募款活動。 |
4. |
系友串連:透過系友會之理監事、系級聯絡人及系友們呼朋引伴以發揮力量。 |
5. |
配合校慶日系友大會舉辦募款餐會等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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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致謝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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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方之捐款,除出具捐贈證明外,本校與本系將各別表達由衷謝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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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不限金額刊載於捐款芳名錄。 |
2. |
累計捐款金額伍千元以上者,將大名刻於大樓牆面。 |
3. |
累計捐款金額壹百萬元以上者,得請其為廳室命名,以留永念。 |
4. |
累計捐贈全部興建經費二分之一以上者,得請其為建築物命名,以留永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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柒、捐款方式及帳號資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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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捐款由學校設立專帳專款專用,並定期公佈資金收支明細與用途說明,供捐款人查閱。 |
2. |
所有捐款將開立收據,可依我國現行稅法規定,享有免稅獎勵。 |
3. |
國內捐款:郵政劃撥、支票或匯票、電匯、信用卡、現金等方式。 |
4. |
國外捐款:電匯方式。 |
5. |
請填寫附件「國立中央大學捐款單」,用途指定給予:「ME+加我機械募款計畫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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捌、其他捐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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